法規名稱: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9 月 11 日
法規類別:考試 > 考選部 > 一般性考試目
第二條 第三項
應考人應於各該考試榜示之次日起十日內,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填具申請複查成績相關資料,繳納費用後始完成申請程序,並以一次為限,逾期申請或未依限繳費者,不予受理。申請複查併計為總成績之年終考績(成)成績者,亦同。
考選部管考試教育部管學校銓敘部管考績人事總處管人力規劃故本題答案為(B)考選部
10 甲參加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結果成績遠不如預期,因此想要提出成績複查。請問,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