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依土地法規定,共有土地之設定負擔,得以多數共有人同意而行之;但排除下列何項權利之適用?
(A)地上權
(B)農育權
(C)典權
(D)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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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 國二上 (2016/06/22)
第 34-1 條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 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 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 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 第一項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負連帶清償責任。於為 權利變更登記時,並應提出他共有.....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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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子 大四下 (2022/07/07)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25 依土地法規定,共有土地之設定負擔,得以多數共有人同意而行之;但排除下列何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