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下列事項非有工會出席會員或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不得議決? (A)工..-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4F
|
5F Erika 高三下 (2020/01/02)
第 26 條下列事項應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議決: 一、工會章程之修改。 二、財產之處分。 三、工會之聯合、合併、分立或解散。2/3以上同意不得議決(A) 四、會員代表、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 監事會召集人之選任、解任及停權之規定。 五、會員之停權及除名之規定。 六、工會各項經費收繳數額、經費之收支預算、支配基準與支付及稽核方 法。(B) 七、事業報告及收支決算之承認。 八、基金之運用及處分。 九、會內公共事業之創辦。(C) 十、集體勞動條件之維持或變更。(D) 十一、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前項第四款之規定經議決訂定者,不受人民團體法及其相關法令之限制。 會員之停權或除名,於... 查看完整內容 |
6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