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若勞工確實無法勝任工作,因而被雇主解僱,勞工可否向雇主主張資遣費請求權? ..-阿摩線上測驗
1F Mini Chu 高三下 (2016/01/25)
如果公司和勞工約定試用期,之後認為勞工不適任想終止契約,勞工該怎麼辦呢?可以要求公司付資遣費嗎? 答案: 2、 資遣費給予:如果公司是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的情況終止契約,公司應該要給勞工資遣費。資遣費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每滿1年發給1/2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1年依比例計給,假設勞工試用期間為3個月,則以(3/12)*(1/2)*平均工資計算資遣費,同時公司應該在終止契約後30天內發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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