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導遊、領隊人員評量測驗試題_華語、通用制外語領隊人員:導遊執業法規(包括觀光行政與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兩岸現況認識)#126100
年份:114年
科目:導遊執業法規
11觀光產業配合政府參與國際觀光宣傳推廣,得就支出費用按百分之二十,抵減其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不足抵減者,得在以後幾個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抵減?(A)2年(B)3年(C)4年(D)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