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4/28工會法19
將20歲更改為成人,尚未生效
工會法 第 19 條
工會會員已成年者,得被選舉為工會之理事、監事。
工會會員參加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者,不得為理事或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副理事長、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
(112年) 民法成年為18歲,現仍為20歲
11 工會會員年滿幾歲得被選舉為工會之理事、監事? (A) 18 歲 (B)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