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總覽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民法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11 甲、乙、丙、丁公同共有 A 地,甲為避免繳稅之困擾,希望拋棄其對於 A 地公同共有之權利,甲 於下列何種情形,始消滅其公同共有之權利?
(A)甲通知乙、丙、丁拋棄之意思表示時
(B)甲陳報法院為拋棄之意思表示時
(C)甲依法到地政事務所完成登記時
(D)甲依法到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時
民法
-
111 年 - 111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110671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0.638
討論
私人筆記( 1 )
最佳解!
하하하하
國二上 (2022/09/07)
第 758 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11 甲、乙、丙、丁公同共有 A 地,甲為避免繳稅之困擾,希望拋棄其對於 A 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