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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甲女未婚收養一女乙。嗣甲經人介紹與丙男結婚。未料乙、丙產生感情。甲一怒之下,與乙女終止收養關係,與丙離婚。嗣後,乙、丙結婚,其婚姻之效力:
(A)無效
(B)有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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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Ray Lee 高三上 (2017/07/28)
民法第983條第III項:第一項直系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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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甲女未婚收養一女乙。嗣甲經人介紹與丙男結婚。未料乙、丙產生感情。甲一怒之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