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伯里控訴麥迪遜案(美國最高法院於1803年判決的一個案例)
馬伯利直接向當時並無實權的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得到自己的委任狀。在由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主筆的判決意見中,裁定馬伯利應該獲得委任狀,但同時首次運用司法審查權,判定《司法法》因為違憲而無效,理由是根據美國憲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最高法院對此案並不具有初審管轄權,而僅具有上訴管轄權,故將案件撤銷。雖然馬伯利未得到委任狀,但美國最高法院得以在避免與行政權正面衝突的基礎上,樹立了對憲法的解釋權,即司法審查權。由此開始,司法權成為制衡行政權和立法權的第三種權力。
11 美國法院的司法審查權(judicial review)是如何來的?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