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關於工作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對於從事一定職業應具備之資格或其他要件,得於符合憲法第 23 條規定之限度內,以法律或法律明確
授權之命令加以限制
(B)各種專門職業之執業範圍,法律得授權有關機關以命令為必要之劃分
(C)立法者為追求公共利益,關於從事工作之方法、時間、地點等執行職業自由,採行確屬必要之限制手
段者,符合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之要求
(D)限制公務員於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工作,有違憲法第 23 條比
例原則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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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 637 號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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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對於從事一定職業應具備之資格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