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關於我國目前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權力互動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立法院可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B)行政院院長須至立法院報告並接受質詢
(C)立法院可對行政院院長任命案行使同意權
(D)行政院提出的法律案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方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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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6), B(390), C(8744), D(818), E(0) #1914318
統計: A(346), B(390), C(8744), D(818), E(0) #1914318
詳解 (共 10 筆)
#3142615
立法院 無 對行政院院長任命案行使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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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639
憲增§3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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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8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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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0022
寫題目要看清楚 這題是要選"錯"的
A: 沒錯 立法院可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B: 沒錯 行政院長有此義務
D: 沒錯 法律案應經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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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立法院 能提出的人事同意權很多 "唯獨"行政院不行
畢竟如果國會還能控制內閣 那國會的權利未免也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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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8541
釋字第461 號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有議決法律、預算等議案及國家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上開職權,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鑑諸行政院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故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
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之重要事項,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自屬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所指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惟詢問內容涉及重要國防機密事項者,免予答覆。至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三院所屬非獨立行使職權而負行政職務之人員,於其提出之法律案及有關預算案涉及之事項,亦有上開憲法規定之適用。
至司法、考試、監察三院既得就其所掌有關事項,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各該機關之預算案並應經立法院審查,則其所屬非獨立行使職權而負行政職務之人員,於其提出之法律案及有關預算案涉及之事項,亦有依上開憲法規定,應邀說明之必要。惟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固得依憲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列席立法院會議陳述意見,若立法院所設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政府人員到會備詢,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列席備詢。三院所屬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之人員,例如法官、考試委員及監察委員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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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6074
沒人覺得D也怪怪的
法律案三讀後經總統公布方可執行(但不經總統公布也可以執行....?)
法律案三讀後經總統公布方可執行(但不經總統公布也可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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