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社會秩序維護法之「罰娼不罰嫖」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
鍰」,法官認為違反平等原則,停止審理,聲請釋憲。依我國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執掌憲法解釋的是 下列何者?
(A)各級法院的法官
(B)各級法院檢察署的檢察官
(C)司法院的大法官
(D)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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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2F 「依憲法第78條、憲法增修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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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中華民國憲法 公布日期:民國...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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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116 全文修正) 司法院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