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依師資培育法規定,以下何者不是師資培育所指之師資? (A) 幼稚園教師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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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snowort 大二上 (2020/04/25)
師資培育法 第 7 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之師資類科,分別規劃。 二、各師資類科學科、領域、群科師資培育內容及各類科名額,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得依教學需要合併規劃為中小學校師資類科。 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符合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及原住民族教育法之規定。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 14 條 大學、獨立學院及專科學校教師分為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 大學、獨立學院及專科學校教師應具有專門著作在國內外知名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或已為接受且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或經出版...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