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個案研究法在下列何種情況,使用性較低?
(A)用以證實研究假設
(B)否證原先被認為是普遍性的關係
(C)產生新的假設
(D)提供臨床現象的豐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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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3), B(76), C(67), D(28), E(0) #2969245

詳解 (共 1 筆)

#5879046

變態心理學 第三版 CH4 p.148-149 摘要一下個案研究的重點

  1. 個案研究可能是觀察人類行為中最常使用的方法,包含詳細地記錄一個人在一段時間的詳細資料。完整的個案研究會寒帶發展史、家族史、疾病史、教育背景、工作經驗、婚姻史、社會適應、人格特質、目前生活環境和曾經接受過治療的整體細節。
  2. 限制:效度受質疑
    1. 缺乏控制
    2. 其他研究方法所具備的客觀性(臨床工作者採取的理論派典會形塑個案研究報告的資訊)
  3. 可以運用在:
    1. 對臨床現象提供豐富的描述性資料(D對)
      • 專注於單一個案,能夠提供更多的細節
      • 尤其涵蓋罕見的臨床現象,特別有助益
    2. 對普遍認可的假說提出反證(B對),但不能證實一個假說(A錯)
      • 可以否定假說,但無法提供足夠證據支持特別的理論(個案研究未提出排除其他假說的方法)
    3. 產生的假說可經由控制性研究加以驗證
      • 有助於對這些病因與治療產生假說(C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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