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福教學法是德國著名音樂家奧福(Carl Orff,1895~1982)發展的一種音樂教學法。 奧福教學法主張利用富有創造性的韻律動作來學習音樂,將音樂與舞蹈結合,旋律與動作結合,以啟發並發展學生的音樂概念
主要包括律動、歌唱、樂器合奏與即興創作,鼓勵兒童去感受種種自然動作,課程設計強調漸進的方式,以本國童謠、民謠作為兒童音樂教育的基礎,重視本土化,此外,運用身體樂器、敲擊樂器、奧福樂器及直笛的吹奏,由獨奏到整體合奏,體現演奏的樂趣。
11.奧福 (Orff) 教學法的關鍵在於 (A) 律動與即興 (B) 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