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小明被診斷為邊緣型人格疾患, 她較少出現下列哪種行為?
(A)用盡一切方法來維持與他人的關係
(B)行為衝動,傷害他人而無憐憫之心
(C)需要他人的高度關注
(D)容易自我傷害。
統計: A(123), B(380), C(31), D(39), E(0) #568575
詳解 (共 3 筆)
如果始於成人早期之前,在各種環境背景下表現的一種廣泛模式,
對人際關係、自我形象、情感表現極為不穩定,且非常容易衝動。
表現下列中五項或以上:
◎ 非常瘋狂地去努力避免真實或想像中的被遺棄。
◎ 注意:但不包含準則五中的自殺或自傷行為。
◎ 不穩定且緊張的人際關係模式,
特徵為在過度理想化及否定其價值兩極端間變化。
◎ 認同障礙:自我形象或自我感受持續且明顯不穩定。
◎ 至少在兩方面可能導致自我傷害的衝動行為
(如:花錢、性、物質濫用、魯莽的駕車、暴食)。
注意:但不包含準則五中的自殺或自毀行為。
◎ 重複發生的自殺行為、姿態、威脅或自傷行為。
◎ 由於心情的明顯反應而導致的情感不穩定
(如強烈且陣發性的心情惡劣、易怒或焦慮,
通常僅持續數小時,極少會超過幾天)。
◎ 長期感到空虛。
◎ 不合宜且強烈的憤怒,或對憤怒難以控制
(如常發脾氣、總是憤怒、一再打架)。
◎ 暫時性與壓力源相關的妄想意念或嚴重的解離症狀。
各項準則的補充說明(DSM-IV P.650)
◎ 他們會經驗到強烈的被遺棄的恐懼及不適當的生氣,
即使只是短暫的分離或不可避免的計畫改變
(如諮商員改時間或重要他人遲到等)。
他們會相信這種「遺棄」意味著是他們不好,
這種對被遺棄的害怕會讓他們無法容忍孤單,
或非常需要與人為伴。(準則一)
◎ 他們會在第一二次見面即理想化那些潛在的照顧者或情人,
要求長時間的相處,並在關係剛開始時便分享非常親蜜的事情。
然而他們又會很快的開始貶低那些人,認為他們照顧的不夠、
給的不夠、在身邊的時間不夠。他們也很能同理及照顧其他人,
但前提是對方必須在他身邊並能回報他的需要。(準則二)
◎ 他們會快速而戲劇化的改變其自我形象,這樣的特徵會表現在
突然改變對生涯的計畫、性認同、價值或朋友的類型;
他們的自我形象是自認不好或邪惡的,
但有時也會感到自己好像不存在似的,
這種感受常發生在他們覺得缺乏有意義的關係、照顧或支持時。
同時他們在非結構的工作或學校環境中的表現也可能很糟。(準則三)
◎ 自殺成功率約8%-10%。他們藉著重複的自殺或自傷來尋求他人協助;
有時這些自傷行為會在解離經驗出現時發生,
他們在自傷中會因為感覺到自己還有感受的能力而得到紓解,
或是用來補償那種覺得自己是邪惡的感覺。(準則四、五)
◎ 他們的不穩定情感反應著對人際壓力的過度反應。
他們很容易感到無聊,有慢性的空虛感,不斷的找事情做;
他們也經常表現出強烈且不適當的憤怒,並且無法控制他們的憤怒。
他們會表現出極端的諷刺或口不擇言,
尤其是當照顧者被看成是忽視、退縮、不照顧或遺棄他們時。
但在表現後又會感到羞恥及罪惡,
因而又加深了他們認為自己是邪惡的看法。(準則六、七、八)
◎ 他們的解離現象並未嚴重或持久到可以作為其他診斷,
這種現象最常發生在面對真實或想像的遺棄時,
這些症狀是短暫的,持續幾分鐘或幾小時,
當照顧者的關心照顧恢復時(真實或想像的),
這些症狀會有紓緩現象。(準則九)
B是反社會人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