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3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期貨信託法規及自律規範#136091
年份:114年
科目:期貨信託法規與自律規範
11.所列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揭露期貨信託契約所訂期貨信託事業之權利、義務與責任部分,何者 為真?
(A)期貨信託基金損失超過基金淨資產時,超額損失部分應由受益人負擔
(B)期貨信託基金受益人之責任不限於申購時所支付之申購價款
(C)期貨信託基金損失超過基金淨資產時,超額損失部分應由期貨信託事業負擔
(D)期貨信託基金之損失可能超過基金淨資產,超額損失部分應由期貨信託事業與受益人約定負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