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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大眾捷運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不包含下列何種財產?
(A)政府出資取得之財產
(B)主管機關 辦理土地開發所取得之財產
(C)民間投資後由政府取得之財產
(D)民間興建經營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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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be Yu 大三上 (2018/07/16)
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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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Chen An 109上岸 國三上 (2019/07/19)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指下列財產:

一、政府出資取得之財產。

二、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七條規定辦理開發所取得之財產。

三、民間投資後由政府取得之財產。



第六條
大眾捷運系統財產收益及用途,除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財產依本法及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由管理機關依租賃契約提供公營營運機構使用。
二、由管理機關依投資契約提供民營營運機構使用。
三、由管理機關出租予第三人使用。
四、由管理機關無償提供第三人公共利益使用。
前項第四款無償提供使用之作業事項,由管理機關另定之。提供營運機構或第三人使用之租金或權利金之計算基準,應至少滿足動產之重置需求並得收取使用費。其他應行約定事項,應以租賃契約或投資契約另定之。

第七條
前條第一項規定契約尚未簽訂前,得由管理機關、工程建設機構及營運機n構或第三人協商大眾捷運系統財產之交付使用相關事宜。

11.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不包含下列何種財產? (A)政府出資取得之財產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