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 獨法定地位之組織,稱為:
(A)行政主體
(B)行政官署
(C)公法人
(D)行政機 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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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9), B(11), C(527), D(4224), E(2) #142437

詳解 (共 4 筆)

#261738
行政程序法第2條第二項:「本法所稱行政機關,是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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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643
行政主體與行政機關之解釋與比較:http://pa641001.blogspot.tw/2009/03/blog-post_05.html?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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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6462
原本題目:11. 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
(共 18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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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9744

您描述的這段話:「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正是行政機關的定義。
因此,正確答案是 (D) 行政機關。
接下來,我們來解釋各選項的差別:
1. (A) 行政主體 (Administrative Subject / Legal Person of Public Law)
* 定義: 指在公法上能夠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主體。它們是權利義務的歸屬者,可以被提起行政訴訟或請求國家賠償的對象。
* 主要類型:
* 國家 (The State):最高層級的行政主體。
* 地方自治團體:例如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它們在法律賦予的範圍內,可以獨立行使公權力並承擔責任。
* 其他公法人:除了國家和地方自治團體之外,依公法設立並被賦予公權力的法人,例如:農田水利會(過去)、部分公立大學(依組織法規取得法人地位)、行政法人等。
* 與行政機關的關係: 行政主體是抽象的法律人格,它們必須透過其行政機關來具體行使權力、表示意思和執行任務。行政機關是行政主體的手腳、工具。舉例來說,國家是行政主體,行政院、經濟部就是國家的行政機關。臺北市是地方自治團體這個行政主體,臺北市政府就是它的行政機關。
2. (B) 行政官署 (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 Agency)
* 定義: 「行政官署」這個詞彙在現代台灣的行政法學中,幾乎等同於「行政機關」,是較為傳統或舊式的用語。它通常指的是具體執行行政職能的單位或機構。
* 與行政機關的關係: 在實務和學術上,兩者基本上可以互換使用,但「行政機關」是《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等現代法規中的正式用語。
3. (C) 公法人 (Public Law Juristic Person)
* 定義: 依據公法規定而設立,在公法上具有獨立人格,能夠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法人。公法人是一種特殊的「行政主體」。
* 主要類型:
* 國家
* 地方自治團體
* 其他依公法設立的法人:例如行政法人(如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等)、農田水利會(改制前)、公立大學(具法人地位者)。
* 與行政機關的關係: 公法人本身就是一種行政主體,而公法人也必須透過其內部組織(行政機關)來行使權力。例如,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公法人)的董事會、行政部門就是其內部的行政機關。
4. (D) 行政機關 (Administrative Agency / Organ)
* 定義: 如題目所述,是「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它是行政主體行使公權力的執行者和工具。
* 特徵:
* 對外性: 能夠獨立對外表示意思,產生法律效果(如作成行政處分)。
* 法定地位: 依據組織法規(法律或命令)設立。
* 行使公權力: 執行公法上的職務。
* 例子: 行政院、經濟部、臺北市政府、內政部移民署、各鄉鎮市公所、警察局、稅捐稽徵處等。
總結來說:
* 行政主體是公法上的權利義務歸屬者(抽象的法律人格)。
* 行政機關是行政主體行使公權力、實現其職能的具體組織(有血有肉的執行者)。
* 公法人是一種特殊的行政主體形式,它可以是國家、地方自治團體,也可以是其他依公法設立的法人。
因此,題目中「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正是行政機關的精確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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