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行人行近鐵路平交道,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處罰為何?(A)處新臺幣900元罰鍰(B)處新臺幣1,200元罰鍰(C)處新臺幣2,400元罰鍰(D)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