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 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A)招待吃米其林等級之高檔大餐
(B)送百 貨公司大額禮券
(C)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D)免除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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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0), C(59), D(1), E(0) #2535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