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公司使從屬公司為前條第一項之經營,致他從屬公司受有利益,受有利益之該他從屬公司於其所受利益限度內,就控制公司依前條規定應負之賠償,負連帶責任。
24、 ( ) 控制公司直接或間接使從屬公司為不合營業常規或其他不利益之經營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