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終止:任意車險得經被保險人通知終止之,自終止之書面送達保險公司 之日起,契約失其效力,滿期之保費應按短期費率表計算,如同一汽車仍由 保險公司另簽一年期保險契約承保時,可按日數比例計算未滿期保險費。保 險公司亦可於終止生效十五日前送達書面通知給被保險人
16 被保險人欲終止汽車保險契約時,有何規定? (A)隨時辦理(B)經保險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