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公布日期】91.06.21 【公布機關】財政部
五、動產:除本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指營業生財、機器設備、貨物。
(一)營業生財:指經營業務所需之一切器具、用品,包括招牌及辦公設備。
(三)貨物:指原料、物料、在製品、半成品、成品及商品。
111. 商業火災保險中所指之「動產」,係指 (A) 建築物 (B) 電梯 (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