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所謂發展遲緩兒童,是指幾歲以下障礙類別尚不明確,或不宜過早給予標記之特殊需..-阿摩線上測驗
1F 馬自達 小六上 (2010/09/27)
兒童與成人最大的不同在於兒童還擁有發展的空間,而成人已全然沒有成長的機會。孩子的發展常有一定的過程與軌跡,循著由小到大,從簡單到複雜的原則在發育;依著從頭到腳,由內而外的原則在成長。發展的過程包括兩個主要部份 (一)生理發展:神經、呼吸、心臟血管、消化、泌尿、內分泌、血液、免疫及感覺系統如:視覺、聽覺、體感覺的發展, (二)心智發展:粗動作、精細動作、語言溝通、生活自理能力、社會人格、情緒、智能等發展。 家長與醫師較容易由臨床症狀與徵候來發現生理發展的異常,如多趾、斜頸、兔唇或心臟雜音等,嚴重的視力或聽力的發展異常,細心的家長可在三個月內,經由小寶寶對聲音或眼前的影像有沒有反應來發現,明顯的運動發展... 查看完整內容 |
2F 馬自達 小六上 (2010/09/27)
三個早期發現發展遲緩兒童的方法供家長參考: (一)觀念的改變: 寶寶發燒要送醫,發展落後當然也不能例外,家長應把兒童發展當成兒童成長重要的一部份,要隨時觀察兒童發展,並隨時請醫師做必要之諮商。(二)定期做兒童健康檢查: 六歲以下兒童可依兒童健康手冊於一、三、五、七、十個月、一歲、一歲六個月、二、三、四、五、六歲至小兒科醫師或家醫科醫師處定期做健康檢查。 (三)對高危險群兒童加強把關: 對六歲以下高危險群兒童如早產兒、先天性畸形兒、曾罹患中樞神經系統感染(如腦炎、腦膜炎)兒、腦出血、水腦或腦缺氧兒、曾接受開顱手術兒童、神經肌肉疾患兒、染色體異常兒、先天代謝異常兒、受虐兒或破碎家庭兒童等等提高警覺,因這些兒童日後發育過程中出現發展遲緩之機率比一般兒童高,所以更需經常做發展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