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本法
第9條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
1.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2.對地方教育之適法監督
3.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4.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5.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6.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7.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8.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項,提供奬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下列那一項不屬於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 (A)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B)對地方..-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