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發展委員會職掌
1、審慎規劃學校課程計劃
2、審查各學習領域課程計劃
3、統整各學習領域課程發展與學校課程計劃
4、應於每學期〈年〉開學前一週擬定該學期〈年〉學校課程計劃
5、擬定「選用教科書辦法」初稿,送校務會議決議 6、審查自編教科書
7、決定各學習領域之學習節數及彈性學習 節數
8、決定應開放之選修課程
9、審查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之計劃與執行成效
10、規劃教師專業成長進修計劃,增進專業成長
11、負責課程與教學評鑑,並進行學習評鑑
12、其它有關課程發展事宜
組織成員與組成
1、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之組成方式由學校校務會議決定之
2、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成員應包含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年級及領域教師代表、家長及社區代表等必要時得聘請學者專家列席諮詢
11.依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規定,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成員得不包括下列何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