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之規定,政府與教職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教..-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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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kuei Chi 高三下 (2011/04/16)
第 8 條 教職員退休金,應由政府與教職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 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依第七條規定辦理因公傷病成殘退休者,其加發之退休金,.....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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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蚵仔煎 高三下 (2019/06/27)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108.04.24已廢 第八條 第六條所定退撫基金,由教職員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退撫基金費用設立之 ,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前項退撫基金費用按教職員本(年功)薪額加一倍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十 八之提撥費率,按月由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教職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 。 教職員依法令辦理留職停薪,借調至其他學校服務,且占該校職缺並依法 令支薪者,其留職停薪期間之退撫基金費用撥繳事宜,由借調學校按其所 核敘薪級,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教職員具有本項施行後,依法令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之年資,得選擇全額負 擔並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