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第六節 高壓電容器
第四三五條 開關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2.隔離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作為隔離電容器或電容器組之電源。
(2)應於啟斷位置時有明顯易見之間隙。
(3)隔離或分段開關(未具啟斷額定電流能力者)應與負載啟斷開關有連鎖裝置或有「有載之下不得開啟」等明顯之警告標識。
26.高壓電容器隔離開關應符合下列哪些規定?(A)作為隔離電容器或電容器組之電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