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規158-1條:供應二具以上電動機之幹線或分路導線,其安培容量應不低於所供應電動機額定電流之和加最大電動機額定電流之百分之二十五。
2.幹線之安培容量=(40×1.25)+60=110安
58.工廠內裝有交流低壓感應電動機共五台,並接在同一幹線,其中最大容量的一台額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