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屋外供電線路交流多重接地系統,各接地線之電流容量應為其所引接導線電流容量之..-阿摩線上測驗
1F 再次加油喔 高一上 (2020/10/17)
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11 | ||||
2F 水景頁 高一下 (2021/10/26)
裸接地導體(線)之短時安培容量,為導體(線)在電流流過期間,不致使導體(線)熔化或影響其導體(線)設計特性之承載電流。絕緣接地導體(線)之短時安培容量,為導體(線)在應用之時間內,不致影響絕緣材料設計特性之承載電流。接地導體(線)在同一地點作並聯使用,可考慮其增加之總電流量。 接地導體(線)之安培容量規定如下: 一、單點被接地系統之系統接地導體(線):單一系統接地電極或接地電極組之系統,不含個別用戶之接地,其系統接地導體(線)短時安培容量,在系統保護裝置動作前之期間內應能耐受流經接地導體(線)之故障電流。若無法確定此電流值,接地導體(線)之連續安培容量不得小於系統電源變壓器或其他電源之滿載連續電流。 二、交流多重接地系統之系統接地導體(線):交流系統具二個以上位置接地者(不含個別用戶之接地),每一位置之系統接地導體(線)其連續電流總安培容量,不得小於其所連接導體(線)總安培容量之五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