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條
本法處罰之加重或減輕標準如左:
一、拘留或罰鍰之加重或減輕,得加至或減至本罰之二分之一。
二、因處罰之加重或減輕,致拘留有不滿一日、罰鍰不滿新臺幣三百元之
零數者,其零數不算。
三、因處罰之減輕,致拘留不滿一日、罰鍰不滿新臺幣三百元者,易處申
誡或免除之。
114.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處罰之加重或減輕標準,同時適用於下列那二種處罰?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