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外交部若發公文給司法院,文中應稱司法院為:
(A)鈞院
(B)本院
(C)大院
(D)貴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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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 B(11), C(417), D(117), E(0) #437967
統計: A(49), B(11), C(417), D(117), E(0) #437967
詳解 (共 4 筆)
#725112
下級對上級,有隸屬時稱「鈞」,無隸屬時稱「大」。
外交部是隸屬於行政院,而司法院與行政院同級,所以外交部對司法院為無隸屬之下級對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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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569
對隸屬關係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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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6070
其實我對「大」這一詞感覺真的不大了解...
雖說無隸屬關係就可以用...
那我想問一下...
中央單位給地方單位...
我怎麼印象看到的都是「貴」居多呢?
本人不販售的!如果系統幫我改成販售可以敲我!雖然不常上線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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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1354
D選項「(D)貴院。 .」結尾多出「。.」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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