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個人或團體申請國家機密之註銷、解除及變更等級,有權核定人員應於接獲..-阿摩線上測驗
1F pylee0728 高三上 (2024/08/04)
03109 權責劃分: 1 、機密資訊原核定單位或其上一級單位,於接獲「機密文書機密等級變更 或註銷建議單」時,有核定權責人員應於接獲申請後 30 日內核定(戰時 於 10 日內核定);或依職權主動對所核定之機密資訊,就實際狀況適時 註銷、解除機密或變更其等級,並通知有關單位。 2 、機密等級註銷、解除或變更,由承辦人員辦理。 3 、機密 文書原核定單位因組織裁併或職掌調整,由承受其業務之單位辦理; 無承受業務機關者,由原核定機關之上級單位辦理。 4 、各單位檔案管理人員每年辦理檔案清理時,對已屆保密期限或保存年限 之檔案,應通知業務權責人員辦理機密等級審認作業。 5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前核定為「密」等級文書且未標示保密期限或解密 條件,如具...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