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國民教育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1 月 27 日
第 5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免納學費;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並免繳其他法令規定之費用。
國民中學另設獎、助學金,獎助優秀、清寒學生。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之收支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定之。
48、依國民教育法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免納何種費用?(A)學費(B)雜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