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8-1 條
公司依前條第二項私募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時,應經第二百四十六條董事會之決議,並經股東會決議。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證券交易法第43-6條
(B)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不得於股東會以臨時動議提出發行新股私募之議案(第6項)
(C)私募經股東會決議者,於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得分次辦理(第7項)
(D)私募對象如為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者,進行私募之公司有義務應依其請求,於私募完成前提供與本次私募有關之公 司財務、業務或其他資訊。(第1項)
20 下列對有價證券私募之敘述,何者正確? (A)除普通公司債外,其他種類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