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84-1 條
本章所稱公共服務空間,係指基地位於住宅區之公寓大廈留設於地面層之共用部分,供住戶作集會、休閒、文教及交誼等服務性之公共空間。⟶故△FA2=300
5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某住宅區之基地臨接 12 m 與 8 m 道路,其基地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