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下列何種空間不屬於工廠類建築物之廠房附屬空間? (A)守衛室 (B)物料..-阿摩線上測驗
2F
|
3F
|
4F News 國三下 (2022/09/22)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左:
一、作業廠房:指供直接生產作業空間,其範圍內無任何固定隔間區劃隔 離者。 二、廠房附屬空間:指輔助或便利工業生產設置,可供寄宿及工作之空間 。但以供單身員工宿舍、辦公室及研究室、員工餐廳及相關勞工福利 設施使用為限。 作業廠房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一百五十平方公尺。與其附屬空間應以防火
牆或防火樓板及甲種防火門窗區劃用途,同時能個別通達避難層或地面或 樓梯口。 廠房附屬空間設置面積依左列規定:
一、辦公室 (含守衛室、接待室、會議室) 及研究室之合計面積不得超過 作業廠房面積五分之一。 二、作業廠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工廠,得附設單身員工宿舍,該 單身員工宿舍合計面積不得超過作業廠房面積三分之一。 三、員工餐廳 (含廚房) 及其他相關勞工福利設施之合計面積不得超過作 業廠房面積四分之一。 前項附屬空間合計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作業廠房面積之五分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