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三條 下列規模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免申請雜項執照:
一、正面式招牌廣告縱長未超過二公尺者。
二、側懸式招牌廣告縱長未超過六公尺者。
三、設置於地面之樹立廣告高度未超過六公尺者。
四、設置於屋頂之樹立廣告高度未超過三公尺者。
∴ 本題答案B/C
35 某十層樓高之企業總部大樓,擬於屋頂上樹立高度達 5 m 高之廣告牌塔,依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