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在規定假的~
新北市的秀朗國小早超過60班了
第 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除依本法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外,應依下列各款辦理:
一、以便利學生就讀為原則。
二、以分別設置為原則。
三、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 (市) 政府應增設學校,重劃學區。
四、....
43.依照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的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以不超過多少個班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