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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 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稱為:
(A)兼職教師
(B)兼任教師
(C)代理教師
(D)代課教師。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Mailliw Wang 小一上 (2011/03/07)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 一、兼任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 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 二、代課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三、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2F
Szu-Cheng Lai 國二上 (2012/12/10)
代理與代課,差異在全部與部分時間...
3F
108台中美術正取,感謝阿 大三上 (2016/05/10)

一、兼任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

二、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

三、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

35. 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