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2 條 <<絕★★★★&☆☆;&☆☆;
行政簽結是指尚未進入偵查階段之案件,例如犯罪嫌疑仍然不明的案件。
第 252 條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一、曾經判決確定者。二、時效已完成者。三、曾經大赦者。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六、被告死亡者。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八、行為不罰者。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5檢察官依偵查所得證據,認為被告犯罪嫌疑不足,但所涉嫌之犯罪重大(如擄人勒贖)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