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升官◆消防人員◆刑事法(刑法、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 某甲郵寄包裹,將郵費交付具郵務士身分的友人某乙,囑其購貼郵票。乙受託後竟不為購貼郵票,將郵費侵 吞入己,此一行為應如何論處?
(A)乙成立業務侵占罪(刑法第 336 條第 2 項)
(B)乙成立普通侵占罪(刑法第 335 條)
(C)乙成立公務侵占罪(刑法第 336 條第 1 項)
(D)乙成立公益侵占罪(刑法第 336 條第 1 項)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追夢者 國二下 (2018/05/19)
本題甲將郵費交付乙囑其購貼郵票一事屬私人...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4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1/12/27)

22 某甲郵寄包裹,將郵費交付具郵務士某乙,囑其購貼郵票。乙受託後竟不為購貼郵票,將郵費侵 吞入己,此一行為應如何論處?

 郵務士  先定義為私經濟行政  

所以成立  (B)乙成立普通侵占罪(刑法第 335 條)
 

5F
玲0(111警特上榜) 大四上 (2022/04/05)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29年上字第1651號寄遞郵件,原應由寄件人自行購貼郵票。
某甲郵寄包裹,將郵費交與上訴人,託其購貼郵票,自屬私人間委託行為。
上訴人雖係郵務人員,但其持有此項郵費,並非基於公務上之關係,其受託後不為購貼郵票,意圖不法所有侵占入己,祇應構成普通侵占罪。
6F
棠次郎 高三下 (2024/09/13)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22 某甲郵寄包裹,將郵費交付具郵務士身分的友人某乙,囑其購貼郵票。乙受託後竟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