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正副總統彈劾案、罷免案
增修條文第12條: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30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憲法修正案於何機關提出? (A)監察院與立法院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