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42條第一項
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二個月內完納。期滿而不完納者,強制執行。其無力 完納者,易服勞役。但依其經濟或信用狀況,不能於二個月內完納者,得 許期滿後一年內分期繳納。遲延一期不繳或未繳足者,其餘未完納之罰金 ,強制執行或易服勞役。 依前項規定應強制執行者,如已查明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時,得逕予易服勞役。
6甲因犯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後甲無力完納罰金。此時應如何處理?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