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升官◆消防人員◆刑事法(刑法、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甲因販賣一級毒品遭檢察官起訴。偵查中,證人乙向警方供稱:「確有向甲買過毒品」,至審判時,證人乙 卻向法院供稱:「從來沒有向甲買過毒品」。後法院採信乙向警方之證詞,作為判決甲有罪的證據之一。 此一判決是否合法?
(A) 不合法,因為乙向警方之供詞屬傳聞證據,無證據能力
(B)不合法,因為乙並無審判中發生死亡、身心障礙致記憶喪失或無法陳述等特殊事由
(C)合法,只要乙向警方之供詞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者,即可作為證據
(D)合法,因為符合案重初供的證據法則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David Wang 小一下 (2020/09/03)

第 159-2 條
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與審判中不符時,其先前之陳述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

18 甲因販賣一級毒品遭檢察官起訴。偵查中,證人乙向警方供稱:「確有向甲買過毒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