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司法互助協議,是指各國為了達成刑事追訴、審判與懲罰的目的,簽訂可相互為請求或為協助之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文書。
※意即司法互助協議專門在處理已發生之犯罪,而非未發生犯罪之預防。
互助是針對已發生的犯罪
未發生的不再此列
3 民國 98 年 4 月 26 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