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設若 A 公司發行之股份皆為普通股,根據公司法對於董事將公司股份設定質權之規定,以下關於設 質股份於股東會行使表決權之說明,何者正確?
(A) A 公司董事甲選任時持股 10,000 股,股東會開會時持股 10,000 股,設質 6,000 股,不得行使表決 權之股數為 6,000 股,得行使表決權之股數為 4,000 股
(B) A 公司董事甲選任時持股 10,000 股,股東會開會時持股 30,000 股,設質 6,000 股,不得行使表決 權之股數為 0 股,得行使表決權之股數為 30,000 股
(C) A 公司董事甲選任時持股 10,000 股,股東會開會時持股 60,000 股,設質 30,000 股,不得行使表 決權之股數為 5,000 股,得行使表決權之股數為 55,000 股
(D) A 公司董事甲選任時持股 0 股,股東會開會時持股 30,000 股,設質 20,000 股,不得行使表決權之 股數為 5,000 股,得行使表決權之股數為 25,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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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ToFly 國一下 (2017/07/06)
公司法第197條之1、經濟部100.12.29經商字第10052403510號,關於公司法第197條之1之適用疑義說明。本題各選項係根據前述經濟部函釋所出,各選項分析如下:(A)選項:錯誤董事選任時持股10000股,開會時持股10000股,設質6000股,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數為1000股﹝6000-(10000 × 1/2)=1000﹞,得行使表決權之股數為9000股(10000-1000=9000)。(B)選項:錯誤董事選任時持股10000股,開會時持股為30000股,設質6000股,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數為1000股﹝6000-(10000 × 1/2)=1000 ﹞,得行使.....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李家逸 小六上 (2022/07/08)
△公司法第197條之1適用疑義 一、公司法第197條之1修正條文已於100年11月9日經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46181號令公布,自100年11月11日起施行。本次修正增訂第2項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之董事以股份設定質權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超過之股份不得行使表決權,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二、上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之董事以股份設定質權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計算董事股份設質數時,係以股東會最後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設質數為準。倘設質數大於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者,其超過之股份(設質數減去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不得行使表決權,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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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設若 A 公司發行之股份皆為普通股,根據公司法對於董事將公司股份設定質權之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