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何種類型登記不適用土地登記規則所規定之「公告」程序?
(A)土地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B)更正登記
(C)時效取得登記
(D)書狀補給登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3), B(422), C(52), D(102), E(0) #1982959
統計: A(43), B(422), C(52), D(102), E(0) #1982959
詳解 (共 2 筆)
#3706913
土地登記規則
第 53 條
辦理土地登記程序如下:
一、收件。
二、計收規費。
三、審查。
四、公告。
五、登簿。
六、繕發書狀。
七、異動整理。
八、歸檔。
前項第四款公告,僅於土地總登記、土地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效取得登記、書狀補給登記及其他法令規定者適用之。第七款異動整理,包括統計及異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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