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條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不服行政機關於行政程序中所為之決定或處置,僅得於對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之。
將上述內容帶入: 鑑定人非行政程序之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無本件繫屬,故得依法單獨聲明不服
(A)拒絕給予非授益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僅得於對實體決定不服時一併聲明之(C)拒絕利害關係人於程序進行中閱覽卷宗僅得於對實體決定不服時一併聲明之(D)拒絕行政處分相對人調查證據之申請僅得於對實體決定不服時一併聲明之
12 下列何等行政程序行為,相對人得對其單獨依法聲明不服,而無庸與實體決定一併為..-阿摩線上測驗